近日,有网友在苹果应用商店发现一款伪装成学习软件的涉黄APP,该应用为“教育”类别,年龄分级在4岁以上。乍看之下无任何异样,下载后点开即出现色情内容,同时页面提醒下载其他软件,并引流到赌博和其他黄色网站。
针对这一事件,苹果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工程部有些审核没有完全审核到,产生了一些漏网之鱼,后面会对这些软件进行逐一排查”。
许多网友表示,这种伪装类型的APP对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是非常危险的,更有网友质疑苹果的审核机制。
苹果官网显示,苹果应用商店上发行APP的一般流程主要为5步:选择构建版本、设定价格与销售范围、提交APP以供审核、申请促销代码、查看APP状态并解决审核问题。
针对审核问题,苹果官网显示的《APP Store审核指南》中明确指出,APP不应包含具有攻击性、不顾及他人感受、令人不安、惹人厌恶、低俗不堪或只是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内容,示例包括“公然宣传黄色或色情内容的材料”。
据媒体报道,有从业者表示,一款APP正式登陆苹果应用商店前,需通过苹果的官方审核。但很多不良应用开发者,在提交审核的初版APP中,并不会加入违规内容,而是等到应用上架后,再对APP进行更新迭代。
这使得许多原本无法过审的APP,顺利地出现在苹果应用商店中,且APP是动态的,打开APP后即时更新,因此很难解决。
某互联网大厂技术人员小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上架每一款APP都需要进行审核,但也可能存在漏洞导致绕开监管,这需要不断进行完善。
《法治周末》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苹果客服,咨询苹果应用商店对APP的审查、抽查流程,对方回复称,只有严格遵守苹果应用商店上架准则的APP才会允许上架,但上架APP有很多,并且会有大量APP更新,无法实时跟进软件走向,审核到之后再处理,会有一定延迟。
实际上,早在2017年,监管机构就曾因有APP涉黄而约谈苹果公司,要求其加强审核;2022年7月,苹果再度被曝出应用商店出现色情APP。
这些涉黄APP不仅伪装成短视频、社交类APP,甚至还有部分伪装成幼儿类APP——与如今的情况十分类似。
除苹果应用商店频频被曝出APP频现涉黄软件外,网友们也指出安卓系统也存在色情软件,只不过安卓系统不指定在APP商店下载,苹果限制只能在其APP商店下载。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苹果应用商店在提供应用程序的过程中,有义务对上架的应用进行审核。虽然不是直接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但是如果应用被发现伪装成学习软件而实际上含有涉黄内容,应用商店平台在审核过程中是负有责任的。如果应用商店平台未能履行审核义务,可以向平台方提出问责,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应用开发者也应负有责任,不得开发、传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应用。如果开发者故意伪装应用的真实性,并且存在涉黄内容,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旻指出,很多法律、规章等规定了互联网平台的审核义务,例如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等,均规定互联网平台的审核义务。
今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明确要求:严格APP上架审核。准确登记并核验APP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APP的主要功能及用途等基本信息,并对拟上架APP进行技术检测。相关审核应明确负责人,并留存审核日志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架。全量公示在架APP,并在显著位置标明APP名称及功能、开发运营者、版本号、所需获取的用户终端权限列表及用途、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信息。尚未建立分发明示界面的,应将APP下载链接到应用商店,引导用户从正规渠道下载所分发的APP。
由于热更新功能也在不断迭代。因此,《通知》要求强化在架APP巡查。加强对APP的动态巡查,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对与公示信息不一致,或采用“热更新、热切换”等方式擅自更改APP主要功能、申请的权限、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场景和范围等违规APP,应当停止提供服务。
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建立完善上架审核、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申请上架和更新的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用程序名称、图标、简介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业务类型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苹果手机官网的宣传称“无数可心APP,一个可靠来源”“超过100万项申请因含有令人反感、有害、不安全或违法的内容被拒绝上架”“去年,超过21.5万款APP因触犯隐私条款被拒绝上架”,并且还称“无需担心会有不恰当的内容”“各个APP各个层面都安全”“100%的APP都能自动屏蔽已知的恶意软件”。
今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是存量APP备案阶段,在上述文件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应通过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李旻建议,应用商店平台需增加人工审核的力度,以便更好地辨别伪装应用和涉黄内容;还可以引入更强大的自动化工具和技术来检测和筛查应用中的潜在问题。例如,使用图像识别技术和关键词过滤等方式,对应用中的内容进行扫描和过滤;另外,可以设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积极举报涉黄应用,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打击涉黄应用,通过信息共享和合作,更加高效地监管和处理问题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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